一、拉人头项目的app属于传销吗
应该不算,你不都说了吗,限制只能两级,那就是说两级之后的人拉人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如果不是强制性的,或者与什么评分啊,利息啊等挂钩,纯属自愿,那就应该不算是传销,只是一种营销方式。传销所销售的产品多为虚假,假冒,甚至不存在的东西。 对苹果app精灵幻境没有调查了解,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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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传销app
“原价199元营销课程1元起售,推荐给朋友购买可直接获得40的现金奖励,每多一万人购买课程涨价5元。”3月19日上午,以“拉人头返利”为营销手段的“新世相营销课”销售链接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根据新世相公布的课程收益榜单,截至10时23分,有网友已赚取上万元返利。 与此同时,该营销行为也引起部分网友的质疑,有网友认为已涉嫌传销。至当天中午12时左右,该营销课链接因多级分销行为违规被微信团队封禁。对此,新世相首席品牌官邵世伟回应澎湃新闻称,新世相接受微信关于多级分销的处罚,并立即进行了整改,此前参与活动的用户仍然可以提现。对于网友的传销质疑,邵世伟称该营销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对澎湃新闻表示,上述多级分销,涉嫌违法。因为其以低价出售课程本身,主要目的是靠拉人头盈利,课程只是载体。此举可能涉嫌传销。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远泽认为,多级分级营销模式鼓励发展“下线”,“下线”越多返“佣金”越多,按照“下线”的销售业绩来返佣,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传销。新世相涉嫌传销,其属于金字塔顶端,其下线越多,获利越多,且已有人通过推荐朋友购买获利,可以看出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已达三级。相关部门应当透过现象深入本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商业健康发展。 推荐朋友购买可获返利,因多级分销被微信封禁 从起初“新世相营销课”的海报可看到,其称“推荐给朋友购买可直接获得40的现金奖励,获得推荐现金奖励多的学员,按照影响力实时排名。榜单第一名奖励价值50万的新世相定制广告推送;第二名到第十名最高一万元奖金。” 购买须知中写到,该产品为付费精品课,原价元,1元起售,每多一万人购买涨5元,一直涨至恢复原价。购买成功后,即可永久性重复收听产品所有内容。 根据媒体报道,3月19日上午10时23分左右,该课程价格已涨至449元,新世相公布的课程收益榜单显示,网友“叶子姑凉”通过发展下线模式已经赚取佣金元,排名第二、第三的网友分别赚取元和元。 至3月19日中午左右,该营销课程销售链接被微信封禁。微信团队发布公告称,“微信团队严厉打击多级分销等违规行为,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规则中也有明确规定。新世相通过多层抽成等方式,推广网络课程,违反了微信平台规则。目前微信团队已对相关进行了处罚。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范,共同维护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关于整顿新型多级分销欺诈行为的公告》,新世相违规行为属于“本质在于利用关系链发展人员,形成多级上下线关系,按照下线人数或者销售业绩计算盈利,与传销行为类似,一定程度上具有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特征。” 3月19日下午,新世相首席品牌官邵世伟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新世相已注意到微信对多级分销进行定义,并禁止此类行为,新世相接受处罚并立即进行了整改,此前参与活动的用户仍然可以提现。已经付费的用户,新世相会全力做好服务。新世相读书会APP仍然能够正常使用,想购课的用户可以直接在APP内购买。 3月19日晚10点,澎湃新闻打开新世相读书会APP后发现,上述营销课程显示已有人购买,课程最终售价定格在549元。 律师:分级销售或是传销变种 新世相课程的营销行为引起部分网友的质疑,有网友认为已涉嫌传销。对于网友的传销质疑,邵世伟称该营销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传销本质是收人头费、分层级分配。传销是没有实际盈利产品的。传销赚的是下线人头费,即每发展一个下线,该下线所交的费用,按比例分给其上线、上上线直至顶层组织者,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资金分配方式。就新世相营销事件而言,如果其资金流向显示出按照按层次提成,则涉嫌传销。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远泽则认为,新世相读书会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二维码链接的方式销售营销类音频课程,本质上是通过返“佣金”的方式诱导微信用户进行、购买和再推广,即发展“下线”,属于多级营销模式。多级分级营销模式,鼓励发展“下线”,“下线”越多返“佣金”越多,按照“下线”的销售业绩来返佣,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曹远泽称,根据《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新世相涉嫌作为传销组织的一部分,是第一级发布者,是金字塔顶端,它的下线越多,它获利越多,新世相告知买家,买家分享出去,买家的朋友买了,买家得到收益,已达到三层级。”曹远泽说。 曹远泽认为,新世相读书会这一销售模式,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不排除具有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特征,相关部门应当透过现象深入本质,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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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兼职拉人头赚钱犯法吗
用不了几分钟,就有那帮推销代理软件的如附骨之蛆的找你 ——不管你是大学生,中学生甚至小学生。 不管你是没经验的毕业生,还是身怀技能的职场人, 甚至有了宝宝或是带孩子的新妈妈, 这帮发赚钱广告的都不会放过—— 每个人的回答都是说这个好赚钱, 而且他们都会留下自己的QQ或者选择把帐号注册成QQ。 真要是正当的地方,用得着找这么多人不遗余力的来发广告? 自己想想,拉人头,发展下线,是什么性质 假如 A卖BB卖CC卖D A赚B195 A赚C27 A赚D18 B赚C195 也就是说发展一个下线就有将近200的利润。 拉的下线越多,就给上级,以及上级的上级的抽成越多。 这样的好事,这些发广告的干嘛不天天找你 他们一个个都在翘首以待,不择手段的拉你进来, 买所谓的软件,替他发展下线,为他带来所谓的“滚滚财源”。 谁对你有心,谁对你有利益瓜葛, 谁对你有欲望,谁就可能对你说谎,反正吹牛不纳税。 希望你你明白这个道理。 再说,那些成天上网闲逛,看到你的信息就主动来找你, 如附骨之蛆似的到处发广告,现身说法道听途说, 自称招聘的,自称兼职的,自称发贴的,自称调查的, 自称高薪的,自称日结的,自称任务的,自称赚钱的, 自称低佣的,自称推广的,自称项目的,自称创业的, 自称加盟的,自称投资的,自称培训的,自称手工的, 自称代理的,自称充值的,自称平台的,自称下注的, 自称连锁的,自称直销的,自称自称电子商务的。 赌咒发誓自称不骗人,感激涕零五体投地的吹捧什么什么好赚钱的, 你非要觉得比路边电线杆上那些小广告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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